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商标、专利与著作权更像法务部门和专业机构讨论的问题。普通消费者在意产品好不好用、价格是否合理,很少追问一枚花纹、一组颜色或一种设计语言究竟属于谁。
2026年夏天,情况变了。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以下简称LV)与茉莉奶白围绕四叶花图形展开诉讼,7-Eleven因经典三色组合起诉耐克,“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又迅速登上热搜。原本枯燥的知识产权程序,被卷入传统文化、民族情绪和品牌权力的讨论之中。
1030万元的四叶花

6月2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侵害LV旗下7件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30万元,并停止使用相关标识。茉莉奶白方面已表示将提起上诉,因此案件最终结果仍有待生效裁判。
对一家拥有两千多家门店的连锁茶饮品牌而言,1030万元并不是全部代价。门头、装修、纸杯、包装袋、制服、小程序与社交账号,都可能随整改被更换。一套已经被消费者熟悉的视觉系统一旦推倒重来,损失的不只是物料,还有品牌认知、加盟商信心与未来估值。早期设计上走过的“捷径”,会在规模扩大后变成覆盖整个经营体系的成本。
LV在一审中占据优势,却没有因此赢得舆论。支持判决者认为,本土消费品牌长期借助“傍名牌”降低市场教育成本,维权能够倒逼原创;质疑者则将目光投向四叶花背后的文化来源:宝相花、柿蒂纹等传统纹样,能否被一家现代奢侈品公司长期占有?
这正是整场争议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四叶花、宝相花和柿蒂纹等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不会因为某家企业注册了相似图形,就全部变成它的私有财产。LV能够保护的,是经过注册和长期使用、已经具有品牌识别度的特定设计,而不是所有四叶形图案,更不是所有传统纹样的现代运用。
法院判断是否侵权,也不会只是把两个图案放在一起,看有多少线条相似。它还会考虑图案是否被当作商标使用、整体视觉是否接近、双方业务是否有关联,以及消费者会不会误以为两者存在联名、授权或合作关系。
换句话说,传统元素经过重新设计后,可以申请商标保护,但注册商标并不意味着可以垄断整个文化符号。如果其他品牌对传统纹样进行了明显改造,与LV的设计有清晰区别,也不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LV就不能禁止对方使用。
国际品牌失去天然正确

这场舆论反弹,还有一个更大的背景:中国消费者正在对国际品牌集体祛魅。过去,历史积淀、产地背书与文化叙事足以支撑高溢价;随着中国供应链、研发和设计能力提升,消费者开始逐项审视,这些溢价是否仍然合理,国际品牌又是否天然代表原创。
所以,LV在中国维权难,并不意味着中国司法对外国企业更加严格。真正的难点在于,即使赢了官司,也未必能赢得公众认同。品牌名气越大、起诉范围越广,越容易引发质疑:这到底是在保护自身的品牌资产,还是在过度扩大权利边界?
7-Eleven起诉耐克便成了公关舆论场上的一宗代表性的议题。耐克因一款Air Max 95球鞋使用橙、绿、红三色组合,被7-Eleven指控与其长期使用并注册的“三色商标”高度近似。争议还涉及7月11日的发售日期、鞋垫图案、宣传语境,以及双方曾经筹备联名合作的历史。7-Eleven因此要求法院阻止相关球鞋销售,并提出召回产品、追缴利润和赔偿损失等诉求。
与此同时,耐克一张致敬C罗的海报,也被质疑与李宇春2025年巡演视觉相似。是否构成侵权仍有待认定,但接连出现的争议,暴露出的不只是单个项目的审核疏漏,更是国际品牌在创意内容与市场传播机制中的结构性问题。
进行全球传播的品牌内容越呈规模化,品牌越需要建立与之匹配的知识产权检索、授权与审核机制。尽管跨国公司都拥有成熟的法务团队和庞大的品牌资产体系,但这不能确保每一次创意出街都不会“踩过界”。
固然,今天的我们需要对品牌祛魅,因为人工智能的推波助澜让全球信息流动愈加透明与飞速。但也不应否定昨天的他们曾推动的东西方文化交流,更不应进一步滑向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境地。
2007年,LVMH集团旗下的奢侈品牌Fendi首次在长城举办时装秀,Karl Lagerfeld亲身登场谢幕,这一时尚奇景成就了国际时尚与中国传统地标的现代交响。更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LV也通过成都太古里THE HALL餐厅、上海“路易号”等特别项目,将独一无二的品牌叙事与本地特定的建筑、饮食和在地文化进行深度融合,像上海兴业太古汇的“路易号”一经开放,迅速成为城市热点,相关报道显示,所在商场兴业太古汇的客流一度达到平时的三倍,亦带动了体验式的消费狂潮。
这样的特别项目既尊重了本地文化,亦带来了优越的商业回报,形成了可持续化的、可长远发展的文化商业。这些文化与商业实践,不会因一次诉讼而被抹去。知识产权的诉讼理应需要回归法律框架之内进行讨论,有些专业性的议题本不应放诸于公共场域,而对一个具备丰厚历史与贡献的国际品牌,对它的评价则需要更长远的时间尺度。
被误读的LV起诉

7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LV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案,案件结果将择日宣判。由于标题本身足够戏剧化,不少讨论将其理解为跨国品牌“挑战”中国行政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被谁起诉?这并不是LV才有的资格。商标或专利的申请人、注册人、权利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如果对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无效宣告、撤销复审等行政决定不服,都可以依照《商标法》《专利法》和《行政诉讼法》寻求司法救济。此类案件依法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成为被告只是程序安排。
因此,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既不违法,也不罕见。阿里、百度、华为、京东、腾讯、小米等拥有大量商标和专利的本土企业,同样会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仅2024年,全国法院就审结商标行政一审案件近2.5万件。放在这样的案件体量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被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断变化的原告与第三人才是围绕商标和专利效力展开争论的真正主体。
具体到此次案件,公开信息显示,自然人黄民耀申请注册相关商标后,LV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裁定提起诉讼,黄民耀作为第三人参加。法院需要审查的是相关行政决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上是否合法,而不是在这起案件中直接判断某个商家是否构成侵权。
这也并非LV第一次走这条程序。公开裁判文书显示,此前至少已有5起由LV作为原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的一审商标行政案件,其中3起获得法院支持,2起诉讼请求被驳回。连同此次案件,按现有公开资料计算,至少是第6起。结果有胜有负,恰恰说明行政诉讼是一种常规司法救济,而不是国际品牌可以凭借名气取得的“VIP通道”。
无论国际集团、本土企业还是普通自然人,对商标行政裁定不服,都可以依法寻求司法审查;裁判标准也不因原告国籍而改变。知识产权既不天然站在国际品牌一边,也不天然站在本土企业一边。它保护的,是经过证据检验的原创投入、商业识别与合法权利。
该轮到中国原创

对LV而言,下一步不只是继续打官司,更要把权利边界说清楚。与其反复强调百年历史,不如明确告诉市场:品牌保护的是LV特定的四叶花设计及其商业识别,不反对任何主体基于文化表达合理使用传统纹样。这样的沟通不会削弱商标权,反而能减少“文化霸权”的想象。
对中国消费品牌而言,茉莉奶白案则是一记更现实的提醒。真正的风险不是一时被指出“像谁”,而是在门店开到上千家、融资进入下一轮之后,才发现最核心的视觉符号从未真正属于自己。
中国已经拥有全球最齐全的产业链,制造效率与商业转化能力也走在前列。但从制造优势走向创新优势,仍需要补上原创设计、高价值专利和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这一课。尊重私权并不是向国际品牌让渡话语权,而是让本土创新者同样能够获得稳定回报。
所以,LV在中国维权之所以越来越难,难的并不是它没有法律路径,而是市场要求它同时证明三件事:权利真实存在,保护范围是否合理,维权方式也与其文化承诺相匹配。只有当公众不再盲目迷信国际品牌,也不因民族情绪无条件包容本土企业,知识产权才会从一套外部规则,变成推动产业升级与国际交流的共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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